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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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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具体执行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 因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年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 定。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的交易对方为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该单位为巴马瑶族自治县的行政主管单位,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巴马瑶族自治县被誉为“世界长寿之乡?中国人瑞圣地”,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位于广西西北部,与百色、田阳、田东、平果、大化、东兰、凤山、凌云等市县毗邻。巴马瑶族自治县辖1个镇、9个乡:巴马镇、燕洞乡、甲篆乡、那社乡、所略乡、西山乡、东山乡、凤凰乡、那桃乡、百林乡。巴马先后获得中国长寿之乡、中国书法之乡、中国王牌旅游目的地、中国王牌旅游景区、十佳中国最美的小城、最适宜人居住的十个小城、全国平安畅通县等9个国家级荣誉,广西优秀旅游县、广西文化先进县、广西双拥模范县、广西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县、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广西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等自治区级荣誉。巴马创建了全国旅游标准化省级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成为国家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国家级旅游扶贫示范区、国家旅游局定点扶贫县、广西巴马盘阳河流域养生长寿健康产业发展中心县份,被评为全国县域旅游之星、广西十佳休闲旅游目的地。

为加快巴马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步伐,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协商公司就与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部分基础建设及其项目改造等工程建设达成了合作意向,双方进而据此于2016年10月11日完成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

本协议为建设项目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作双方初步确定协议内容为:市政基础建设、生态环境整治项目,预计合作项目投资为壹拾亿圆人民币(¥10亿元),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统项目建设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EPC)、PPP投融资建设模式等。具体运作模式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由双方依法执行。

甲方的主要权责为:负责完成合作领域前期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关合法性的文件;积极协调各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本次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事宜;将具体项目的财政补贴或政府付费等政府性支出依法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进行预算统筹安排,并根据项目合作协议或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

公司的主要权责为: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河池市巴马县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专业服务;积极参与河池市巴马县基础设施及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发挥自身综合优势,全力配合甲方规划项目的推进实施;依法取得实施项目的资格后,按照国家合格质量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等其他事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抓住巴马瑶族自治县的发展建设机遇,大胆探索创新项目运作模式,从而帮助完善公司在西南地区业务的拓展与布局;

2、鉴于具体投资协议、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后续签署的投资协议、施工合同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