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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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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__ ______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日 期:2016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 054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柳万敏先生、周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蒋志洪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0月13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柳万敏,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海宁广源化纤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海宁市虎伸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美大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供应科长;2010年9月起任美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兼任美大集团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浙江美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科长,201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止公告日,柳万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柳万敏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周欢,女,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被公司多次授予先进工作者。

截止公告日,周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欢女士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6-05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次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15:00至2016年11月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

4、召集人: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夏志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夏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王培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徐建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钟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夏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靳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张律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柳万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2选举周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6年10月27日下午4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和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兰徐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86-573-87813990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邮政编码:31441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以下为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的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77

2. 投票简称:美大投票

3. 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1元代表议案1.1.1,2.01元代表议案2.1,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累积投票制具体操作如下:

股东在“对应的申报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的乘积。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如下:

议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6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

×3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 1 名或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

量×2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6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