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2日上午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春莲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累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蔡再华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闲置自有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在授权有效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并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拟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授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账面资金较为充裕。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适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蔡再华先生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了解公司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人员将加强对各种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合理确定公司投资的产品类型,为公司的投资提供合理化建议。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蔡再华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