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园林      公告编号:2016-08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第(二)项、第(十三)项属于特别议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马力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合计29人,代表股份704,425,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58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0人,代表股份704,068,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356,4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外(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合计24人,代表股份37,919,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15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50,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50,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10%;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3)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5)发行数量及支付现金情况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6)限售期安排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7)业绩承诺及补偿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8)奖励安排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10)期间损益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11)标的股权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12)上市地点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13)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4)发行数量

同意704,16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7%;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6,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63%;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0%。

(5)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6)限售期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8)上市地点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35,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7%;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

(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26,6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26,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77%;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2,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7%;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6,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63%;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八)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确定变更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期限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704,163,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8%;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7,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9%;反对241,9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8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中伦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