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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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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16-05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7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2016年煤矿安全改造资金1,150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赣财建指〔2016〕93号),分别安排公司所属矿煤矿2016年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支出)预算(拨款) 3,303万元和1,3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江西煤业收到该财政补助资金1,150万元。

(二)收到2015年煤矿安全改造资金1,348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赣财建指〔2015〕227号),分别安排公司所属矿煤矿2015年中央和省级基建投资(支出)预算(拨款) 4,563万元和1,300万元。根据项目进度,江西煤业收到该财政补助资金1,348万元。

(三)收到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276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用于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的通知》(赣财经指〔2016〕29号),根据财政部文件下达江西煤业所属煤矿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资金276万元。江西煤业收到该财政补助资金276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江西煤业将上述正在进行中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政府补助资金2,498万元暂列专项应付款。该补助资金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江西煤业将上述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276万元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该补助资金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