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6-075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5月6日披露了《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2016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5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修订后的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根据《昌九生化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方式,将所持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江西昌九昌昱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江西昌九化肥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等闲置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了两次公开挂牌整体转让,都没有意向受让方前来报名,导致挂牌流标。公司通过分析标的资产两次挂牌流拍的原因,以及资产现状、市场情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将于近期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议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4日起停牌。公司股票将待披露终止重大资产出售的投资者说明会公告后及时复牌。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公告编号:2016-076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3日,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昌九生化”)接到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工投”)发出的《赣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农批签署终止昌九集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事项的通知》(赣工投字【2016】94号),“由于中国农批与赣州工投难以就昌九集团股权转让的有关核心事项最终达成共识,经赣州工投和中国农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昌九集团股权转让交易事项。赣州工投与中国农批于今日签署了《关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1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投与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批”)签署了《关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赣州工投将所持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85.40%股权转让给中国农批或其指定关联方。(详见《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2016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重大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2016年8月27日、2016年9月3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2016-073)。
二、终止的原因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赣州工投和中国农批未能就昌九集团的评估方法、评估资产边界、资产处置和改制后续问题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中国农批未能根据《框架协议》之约定确定标的股权的最终受让主体并向赣州工投支付交易保证金,赣州工投和中国农批拟终止《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方案终止后,昌九集团仍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投仍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相应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