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16- 07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的战略布局、构建华海药业医药健康生态圈,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宇投资”)共同发起设立一家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拓展医药健康领域的投资机会。双方于2016年10月1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江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9年3月20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6年6月30日,盛宇投资的资产总额为40787.8万元,负债总额为17927.3万元,营业收入为573.6万元,净利润为173.2万元。
盛宇投资与华海药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盛宇投资于2016年10月11日签署,并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已经公司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载体:
华海药业和盛宇投资双方通过各自旗下的投资主体分别出资50%,合资设立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该投资管理公司成立后,计划三年内资金管理规模达到6亿元人民币,首期到位资金2亿元人民币。
2、投资方向
该投资管理公司未来将聚焦医药健康行业以下两个方向:
(1)新药研发项目;
(2)战略投资及并购领域。
3、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该投资管理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4名委员组成,其中华海药业委派2名,盛宇投资委派2名。在项目投资过程中须不少于3名委员同意方可投资。
4、主要权利和义务
双方将设立一支与投资定位、管理规模相匹配的精干独立团队,并在实际运作中整合双方的投资力量。
三、该投资管理公司管理下的基金情况
该投资管理公司目前尚未成立相关基金,因此基金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背景、规模、投资人及投资比例、资金来源、出资进度)尚未确定。同时,投资管理公司及相关基金的管理模式(包括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主要权利义务、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和投资模式(包括具体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项目和计划、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等相关内容也未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要求披露后续实际运行进展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设立该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将有助于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把握医药、健康产业市场机遇,从而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促进产业整合。为公司持续、快速、长远发展提供保障的同时,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风险提示
双方对共同设立医药健康投资管理公司达成共识,但该投资管理公司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