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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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6-054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项,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公司已于2016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6,606.34万股减至116,508.72万股,注册资本由116,606.34万元减至116,508.72万元。

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了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0706066335J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城常林东大街东首

法定代表人:高文班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陆仟伍佰零捌万柒仟贰佰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盐酸(副产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料、水溶肥料、水溶性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菌肥、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菌剂、土壤调

理剂、各种作物专用肥及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化肥原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6-05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设立兴证资管鑫众—史丹利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5年9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完成股票购买,合计购买公司股票3,871,336股,成交均价约为21.79元/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为7,742,672股,均价约为10.80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售出股份,持有公司股票仍为7,742,6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即2015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5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1日,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在解锁期。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资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定向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约定进行处理。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员工自有资金部分本金;

(2)大股东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的借款支持部分的本金及期间产生的利息成本(如有);

(3)剩余收益(如有)全部归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照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进行分配。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