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0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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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俞其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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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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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旺盛、彭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旗滨集团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3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6年10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10在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一致推选监事郑钢先生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邓凌云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选举郑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职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钢,男,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经济师。1983年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机械专业,2004年结业于湖南大学MBA工商管理专业。
1975年至2006年就职于湖南株洲玻璃厂(株洲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宣传部副部长、团委书记、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浮法玻璃分厂厂长、经营副厂长;株洲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株洲光明浮法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2006年至2015年就职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集团副总经理、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董事长办公室总经理、株洲事业部总经理。
现任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审计总部副总经理,兼任玻璃审计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