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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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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8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于2016年10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64%的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高云峰先生、张建群先生、马胜利女士、胡殿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03%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吕启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于2016年10月1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64%的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樊建平先生、黄亚英先生、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03%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邱大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与上述由公司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查后确定的,提名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提名人在提名前并征得了被提名人的同意,其推荐和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10月15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深表感谢。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激光、机器人及自动化等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货物运输及物业租赁。”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激光、机器人及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激光雕刻机、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及相关元件、机器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货物运输;物业租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的4700万贷款即将到期,公司同意为大族冠华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4700万元贷款提供续保,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2016 年 10月 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6034号——《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同意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免担保。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七、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同意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免担保。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八、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同意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九、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公司同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十、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10月31日下午 2:30-5:00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10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6035号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5日

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云峰先生,生于196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专业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族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1996年创办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2003年1月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1月辞去总经理职务。2005年11月再次兼任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工商联副主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大学客座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兼职教授。高云峰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96,319,535股,是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控股股东99.86%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张建群先生,生于1965年,大学本科,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毕业。曾任上海凯利公司通讯经营部经理,1997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建群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89,555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吕启涛先生,生于1962年,德国国籍,德国柏林技术大学物理博士,博士后。曾任德国柏林固体激光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德国罗芬激光技术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巴伐利亚光电子公司合伙创办人,负责激光产品研发和生产,美国相干公司慕尼黑分公司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德国Baublys公司总经理,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吕启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马胜利女士,生于1966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香港公开大学MBA、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学士。1989年7月-1998年2月在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先后从事金融软件系统开发和财务工作,软件工程师、会计师;2000年6月担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至今;现任本公司董事。马胜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胡殿君先生,生于1966年,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先后任唐山工程技术学院基础课部教师、深圳飞图新科技开发公司华北销售总部经理、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评估部副经理、深圳市国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贵州航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泛海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5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卓智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红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总裁。胡殿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樊建平先生,生于1963年,中国科学院计算机软件专业博士,深圳市政协委员。1990年至2006年曾任职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担任国家高性能计算机工程中心主任、计算所副所长,2006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南开大学兼职教授、北京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北京计算机学会常务理事、第三届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海洋产业创新产学研联盟理事长,深圳市低成本健康产学研联盟理事长,深圳市机器人产学研资联盟理事长,深圳机器人协会理事,深圳英才举荐委员,深圳市南山区科技顾问,深圳市宝安区科技顾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咨询顾问。1993年开始享受国家的政府特殊津贴;2007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11年获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入选鹏城杰出人才;2014年当选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会士,荣获深圳市市长奖。樊建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黄亚英先生,生于1962年,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8年至2003年曾任职于西北政法大学,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年9月至今任职深圳大学教授。2006年至2009年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9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机场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黄亚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邱大梁先生,生于196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1992年前在西北政法学院就学,取得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2007年9月分别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工作。历任股票发行审核科员、上市公司监管科长、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等职务。2008年12月起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10月创办北川羌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更名为“北川丘处鸡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第一、二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财税金融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工作。邱大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郭晋龙先生,生于1961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部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深圳盐田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一致药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特发信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产品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拓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鉴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的4700万贷款即将到期,公司同意为大族冠华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4700万元贷款提供续保,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族冠华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一号

法定代表人:周广英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70.8125%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大族激光

3、被担保方名称:大族冠华

4、相应债权人名称: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为4700万元。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5,099.29 万元,负债总额为 38,587.52 万元,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506.7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6,287.2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03%,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0,614.99万元,负债总额为36,709.88万元,201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395.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3,715.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53%,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大族冠华无偿担保,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资信情况

大族冠华的信用状况良好,董事会判断被担保方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4、担保的其他情况

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与其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亦未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解决大族冠华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但也存在大族冠华不能按期还款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6年10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17亿元和3.14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3.02%和6.63%,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1.67亿元和1.10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3.52%和2.32%。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0月31日下午 2:30-5:0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 10月30日-2016年 10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 10月 3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 10月30日 15:00 至 2016 年10月31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6日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10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高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张建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吕启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马胜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胡殿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樊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黄亚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邱大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4关于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1、2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关于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注:(1)议案4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杜永刚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8;

2、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大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1元代表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

注:①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议案1 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5;

议案2 选举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2、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议案4、议案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③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1.对于议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对于议案4、5,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9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7.64%%股份的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王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9.03%股份的股东高云峰先生推荐陈俊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监事选举通过后,与公司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15日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磊先生:生于1972年,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职于马钢力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南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专职法律顾问、监察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陈俊雅女士:生于1981年,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本公司监事。陈俊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