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4版)
根据上述基本参数,经B-S模型估算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的计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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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61,250股(不包括预留部分),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成本,在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为准。
假设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0月14日,经测算,限制性股票的成本为1,999.39万元,对各期的业绩影响情况如下:(以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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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将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也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同时,若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激励作用,公司业绩的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预测算是在一定的参数取值和定价模型的基础上计算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并在各个锁定期予以分摊,实际股权激励成本将根据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后各参数取值的变化而变化。
十四、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因执行本激励计划及/或双方签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激励计划及/或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相关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或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解解决。若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或通过上述方式未能解决相关争议或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6-070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2日
至2016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叶东毅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16-07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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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6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侯济恭先生、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郑金聪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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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11月1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9:00-11:30、14:00-16:00
4、登记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女士
(2)联系电话:0595-68288889
(3)传真号码:0595-68288887
(4)电子邮箱:ir@linewell.com
(5)邮政编码:362000
(6)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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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6-071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16年10月27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叶东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11月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叶东毅先生,基本情况如下:叶东毅先生,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历任福州大学计算机系讲师、教授、系主任和副院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东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70)。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刘培瑜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68288889
传真:0595-6828888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书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叶东毅
2016年10月14日
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叶东毅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2016年11月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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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2、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