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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6-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10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收益支付公告仅适用于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B类份额、C类份额。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H类份额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百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计入投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收益账户里的累计未付收益和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一起参加当日的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份额、B类份额、C类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6年10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6年10月1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3)2016年10月17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A类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A类份额、B类份额、C类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4)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支付,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月15日集中支付的方式。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渤海银行为嘉实丰益信用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6年10月17日起,增加渤海银行为嘉实丰益信用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注: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6年10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渤海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渤海银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关于增加锦州银行为嘉实文体

娱乐股票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6年10月17日起,增加锦州银行为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6年10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锦州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锦州银行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6年10月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锦州银行开办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锦州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锦州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锦州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锦州银行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锦州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锦州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锦州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3、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