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0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12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独立董事傅曦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940,352,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3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940,342,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3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9,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不动产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0,352,434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365,90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关联股东朱敏女士、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隋淑静、安晓辉

3、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