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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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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6-05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3日以传真、邮件或现场送达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6年10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杨作军、南品仁、杨澄宇、叶郁郁、杨瑜、黄育蓓、车磊、李根美、鲁爱民。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本次表决中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杨瑜女士、黄育蓓女士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特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现代农贸城一期项目(批发市场部分)补充出具了“天健审〔2016〕7665号”《审计报告》;对标的资产冷链物流中心项目补充出具了“天健审〔2016〕7666号”《审计报告》;对上市公司补充出具了“天健审〔2016〕7664号”备考《审阅报告》。

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杨瑜女士、黄育蓓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更新后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补充2016年1-6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85号)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进行补充,并对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补充2016年1-6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杨作军先生、南品仁先生、杨瑜女士、黄育蓓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6-05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暨

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更新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4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核查和落实,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因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依据公司以及交易标的最新财务情况对《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2016年1-6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交易标的审计报告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16年6月30日,并补充披露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通知书〉(162485号)之反馈意见回复》、《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2016年1-6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资产《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等相关文件。

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16-058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 年6月30日和2016年7月23日披露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修订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证监许可〔2016〕162485号)。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的要求、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16]7665号及7666号标的资产《审计报告》以及“天健审[2016]7664号备考《审阅报告》”及报告书披露事项的最新情况,对报告书进行相应修订、补充和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因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依据公司以及交易标的最新财务情况对《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本公司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相关财务数据更新至2016年6月30日。

二、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八、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和“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备案是否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九、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二)股份锁定承诺”中补充披露了现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四、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第八节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补充披露修改了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有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规定。

五、在重组报告书“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控制权变动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国有产权划转至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

六、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现代农贸城一期中的批发市场部分,(八)标的资产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及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情况”中补充修改披露了现代农贸城一期是否已取得运营所需全部资质,以及未来投入运营的具体安排。

七、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三、冷链物流中心,(二)标的资产的主要对外担保情况”中补充披露修改现代集团是否具备解除质押的能力及解除抵押的具体安排及进展的内容。

八、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三、冷链物流中心,(七)标的资产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中补充披露修改了冷链物流中心北区预计完工并运营后续需投入的资金及北区建设完工后的运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是否存在依赖南区的情况的主要内容。

九、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三、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八)标的资产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及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情况”中补充修改披露了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是否已取得运营所需全部资质,以及未来投入运营的具体安排。

十、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三、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补充披露了对本次资产评估只采用资产基础法的依据以及合理性及是否符合《重组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

十一、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对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三)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4、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未来盈利能力分析”补充披露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的预期收益情况。

十二、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对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五)标的资产的未来运营规划”中补充披露了冷链物流项目的运营模式及上市公司目前管理运营能力与冷链物流项目匹配性的相关内容。

十三、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其他重要事项,九、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中补充披露修改了上市公司针对基本每股收益被摊薄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