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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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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4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现场出席董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4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并依据新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机构最终核准为准)。

增加经营范围如下:控股公司企业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同时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章程》修订后需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为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以上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及《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10月18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原定于2016年10月25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因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临时提案,且为了提高股东大会运作效率,公司将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到2016年10月27日召开。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10月18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并依据新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机构最终核准为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增加后公司经营范围:控股公司企业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控设备及母线槽、电缆桥架制造;电气开关、电气机械及电子器材制造;自动化仪表制造及设备成套;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工程及其安装;高速公路设施制造及其装配;电子式电表制造(具体项目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高压线路架空设施的铁塔制造;楼宇对讲安全门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机械、装卸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手机)、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品牌汽车)及其零配件销售;电力设备、仪表检测检验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以上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原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控设备及母线槽、电缆桥架制造;电气开关、电气机械及电子器材制造;交通设施制造及装配;电柱及铁塔制造;金属加工及表面高级防腐;自动化仪表制造及设备成套;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工程及其安装;高速公路设施制造及其装配;电子式电表制造;高压线路架空设施的铁塔制造;楼宇对讲安全门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机械、装卸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手机)、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其零配件销售;电力设备、仪表检测检验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上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现如上条款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控股公司企业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控设备及母线槽、电缆桥架制造;电气开关、电气机械及电子器材制造;自动化仪表制造及设备成套;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工程及其安装;高速公路设施制造及其装配;电子式电表制造(具体项目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高压线路架空设施的铁塔制造;楼宇对讲安全门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机械、装卸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手机)、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品牌汽车)及其零配件销售;电力设备、仪表检测检验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以上项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10月18日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如上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将尽快完成营业执照换发及《公司章程》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6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

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3),公司定于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及相关提案资料,提议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具体内容为:“本企业持有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8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并依据新的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机构最终核准为准),因此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效率,本企业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3.81%,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股东全面了解相关议案内容,并且为了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由2016年10月25日延期至2016年10月27日召开,同时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无变化。

附件:1.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6日~2016年10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2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成立商业保理公司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议案1~5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年10月10日公告。

议案6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年10月18日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432-64602099)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0月26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楼证券部,邮政编码:13201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现场登记时间:

2016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佳慧、郑颖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602099

3、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2”,投票简称为“永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投票说明:

1、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 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