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6-064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9日,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通知,淮南矿业于近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521,000,000股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淮南矿业与西藏信托签署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521,000,000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3,908,110,209股的13.33%,约占淮南矿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221,942,893股的23.45%)质押给西藏信托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质押交割日为2016年7月21日,回购日为2017年7月17日。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淮南矿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221,942,893股(均为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6.85%。淮南矿业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521,000,000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00,000,000股,约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9.51%,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8.15%。除此之外,淮南矿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担保情况。
三、股份质押的目的
淮南矿业本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进行融资,主要用于其生产经营周转。
四、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淮南矿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由此产生的股票质押风险在其可控范围内,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根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定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当履约保障比例等于或低于该值时,淮南矿业将采取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