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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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9日起停牌。2016年10月13日披露《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01),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3日起继续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和协商,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9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若筹划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610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16年3月10日取得了证监会第1603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6年4月1日取得了证监会第160383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指定梁昌红、汤蕾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梁昌红先生、汤蕾先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

现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指派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之一汤蕾先生即将离职,无法继续履行保荐职责,国泰君安将另行指派他人接替汤蕾先生的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特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申请中止审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2016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0383号),“我会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中止审查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国泰君安更换保荐代表人后,向证监会报送恢复审核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