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6-034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的初步洽谈结果,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需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研究生命科学、促进科技发展,植物与动物学研究,动植物转基因与安全研究,生物技术育种与品种分子设计研究,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专业培训等;

法定代表人:杨维才;

开办资金:9234万元;

举办单位:中国科学院;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6年10月19日,公司(以下简称 “农发种业” 或 “乙方”)与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遗传发育所”或“甲方”)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决策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以甲方筹建“种子创新研究院”为契机,双方在研发平台、育种技术、育种基地、新品种审定、人才队伍建设、成果转化等众多领域展开合作,甲方充分发挥产业中上游的研发优势,乙方充分发挥中下游的产业优势,共同促进种业创新链各环节的合作。

甲方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乙方负责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推广和销售。各项研究成果商业化及其产生的效益分配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双方在农业产业化服务过程中,可以在资源、研究和市场等环节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扩大市场影响力,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2、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凝聚甲乙双方政策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成果优势,筹建种子产业化平台(种业股份公司),在此基础上双方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协同攻关、技术与人才交流、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由此形成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等研发成果优先通过该平台对外商业化开发,平台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双方另行协商。

3、双方对在本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技术、商业、市场等全部可能影响技术、商业、市场开发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违反保密义务一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但一方违约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协议生效前和终止后,双方不得利用本协议相关事宜组织宣传、申报各类研究与开发项目,否则由此给另一方带来的负面影响由违约方承担法律及其他责任。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利用对方名称、简称等进行宣传,应当本着善意、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不得夸大,不得误导他人。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五年。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的战略合作有利于实现种业科技创新核心要素的高度整合,发展现代种业新技术,共同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发展体系,提高公司在种业板块的综合竞争力。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方向的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及权利义务等,尚待协议双方充分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予以约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