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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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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月27日证监许可[2016]19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3月9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受托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本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基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损失投资本金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按监管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9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CEO。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黄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财部副处长,处长,部门副总经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高级研究员。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现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运营总监、信息技术总监。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年8月加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电子商务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务项目主管,本公司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钢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年7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8日-2016年5月25日期间)。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理学硕士,10年证券从业经验。自2007年5月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行业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策略研究员、研究主管助理、研究部副主管、研究副总监、研究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5月至2016年2月期间)。现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陈勤先生,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主席、股票投资总监兼机构投资总监。

姜文涛先生,本公司投资管理事业二部总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基金经理。

刘冬先生,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基金经理。

陈国光先生,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基金经理。

王林先生,基金经理。

黄颖女士,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成立时间:1987年4月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电话: 4006800000

传真:010-65550832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信银行作为国内资本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浪潮中快速成长,已经成为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2013年7月,中信银行在英国《银行家》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一级资本排名第47位,总资产排名第57位,位居中国商业银行前列。2013年11月,中信银行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上市企业TOP10”评选中,获得“中国十大上市企业最佳治理公司”称号。

2、主要人员情况

孙德顺先生,中信银行行长。1958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81年4月至1984年5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1984年5月至2005年11月,任职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总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1995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9年1月至2004年4月,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数据中心(北京)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交通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裁,兼任北京分行行长。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中信银行副行长。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任中信银行常务副行长。

杨毓先生, 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1962年12月生,2011年4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82年8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划财务处科员,副处长,信阳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计划处处长,中介处处长,郑州市铁路专业支行行长,党组书记,郑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金水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河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经济学博士。1996年8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8 月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16年半年末,中信银行已托管8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5.35万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话费)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20层

电话:(010)83571739

传真:(010)83571840

联系人:许丛立

网址:www.thfund.com.cn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0层

电话:(010)83571789

传真:(010)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30层E-F单元

电话:(021)50128808

传真:(021)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6号12楼V16房

电话:(020)38927920

传真:(020)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迟卓

电话:010-89937333

传真:010-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6888888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人邮箱: rex.hy@alipay.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 010-65980408-8000

联系人:沈硕

联系人邮箱:shenshuo@eastmoney.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程晨

电话: 15921301165

联系人邮箱:CHENGCHEN025@lu.com

客服服务热线:4008 6666 18

网址:https://www.lu.com/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人邮箱:tongcp@jjmmw.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6)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特莱中心16层1603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陈铭洲

电话:18513699505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站:https://fund.jimu.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13916988520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陆敏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彭运年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客服: 010-59336512

网站:www.jnlc.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晓倩

电话:13116765372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241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薄贺龙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综合运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包括稳健资产和风险资产,稳健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风险资产为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本策略(CPPI, 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对资产配置建立和运用数量化的分析模型,动态地监控和调整本基金在稳健资产与风险资产上的投资比例,确保投资者的投资本金的安全性。同时,本基金通过积极稳健的选择市场时机和精选个股进行投资,争取为基金资产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具体而言,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稳健资产投资策略和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上采取CPPI策略对稳健资产和风险资产进行配置,动态调整稳健资产与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力争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具体来说,该策略通过对稳健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安全,通过对风险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周期内资产的稳定增值。

资产配置公式为:CPPI 策略的基本公式可表述为:E=M×(A-F)。

其中,E 为可投资于风险资产(主要指股票)的上限;M为风险乘数,M≥1;A为投资组合(包括稳健资产与风险资产)的资产总值;F为最低保本值的折现值。

(1)结合CPPI策略,本基金对稳健资产和风险资产的资产配置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保本底线(F)。根据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时投资组合的最低目标价值和合理的贴现率,确定当前应持有的稳健资产数额,亦即保本底线。

第二步,计算安全垫(C)。通过计算本基金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越保本底线的数额,得到安全垫。

第三步,确定风险乘数(M)。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和趋势的判断,并结合风险收益情况,确定投资过程中安全垫的放大倍数,也就是风险乘数,并在安全垫和风险乘数确定的基础上,得到当期风险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第四步,动态调整稳健资产和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风险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保值增值。

(2)风险乘数的确定和调整

根据CPPI投资策略,在风险乘数M值保持固定时,根据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变化,本基金需要动态调整稳健资产、风险资产的比例。当市场波动较大时,为维持固定风险乘数M值,频繁的资产调整将给基金带来较高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预期未来市场环境将发生较大变化时,固定风险乘数M值可能会限制资产的灵活调整。

为此,本基金对于风险乘数采取定期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每月对未来一个月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风险收益水平进行定量分析,结合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利率水平等因素,制订下月的风险乘数区间,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确定;然后,基金经理根据风险乘数区间,综合考虑股票市场环境、已有安全垫额度、基金净值、距离保本周期到期时间等因素,对风险乘数进行调整。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市场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预期将产生剧烈波动时,本基金也将对风险乘数进行及时调整。

2、稳健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和市场规模等情况,充分考虑各债券品种之间的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特征、宏观经济变化以及税收因素等的预测分析,并结合本基金的保本周期,综合运用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策略、套利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对各类债券金融工具进行优化配置,力求规避风险并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并结合本基金保本周期的剩余期限,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以有效控制利率变动风险,维护债券组合收益的稳定性。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利差(可转债为期权调整利差(OAS))变化分析与预测,确定不同类属债券的投资比例及其调整策略。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5)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本基金将采用谨慎投资策略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在重点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基础上,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具体个券的投资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3、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从行业和个股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精选具有清晰、可持续的业绩增长潜力且被市场相对低估或价格处于合理区间的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情况和国内各项政策,深入分析各行业的发展现状、景气走势及政策影响,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景气程度走高或处于拐点的行业,以及政策上充分获得现实支持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立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潜力,通过估值手段,对公司的价值进行合理判断,并结合股票的价格对其投资价值进行科学判断;同时,本基金将充分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自身特点和运行规律,发掘出投资价值被市场低估的投资品种,以获取优厚的投资回报。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从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权证定价合理性、权证隐含波动率等多个角度对拟投资的权证进行分析,以有利于资产增值为原则,加强风险控制,谨慎参与投资。

(3)股指期货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稳健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2)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保本策略和投资目标;本基金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6)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7)保本周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开放期内,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三)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9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可转债项下包含可交换债1,097,316.00元。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期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9日,基金业绩数据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0%。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在开放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本基金在开放期间不收取托管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2月19日公告的《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2、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3、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4、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5、更新了“六、基金的募集”中相关内容;

6、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相关内容;

7、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8、增加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9、增加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10、增加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披露了截止至本次内容更新截止日期间涉及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