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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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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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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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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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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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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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国泰4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于2016年8月进行了在建工程转固,已正式投入运营。截至报告期末,已实现营业收入4,990万元。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解决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及股份限售方面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上述承诺已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详实披露,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2016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部分。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耿养谋
日期 2016-10-20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1至3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及1-9月经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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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煤炭销量中包含煤炭贸易量。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0日
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