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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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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鲁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富培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

1、公司于2016年8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917号),正式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司2016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17号),并于2016年9月9日对此反馈意见作出回复。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在审核中。

2、公司与腾丰国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港元设立合资公司,名称为劲嘉集团(香港森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贸易并已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及取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3、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70万美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50万美元增加至1,120万美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增资事项尚在办理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乔鲁予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9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6-09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6年10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4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