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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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6-046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二、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6-047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百通”)、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合计235,700万元,已为百通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0,500万元,已为电力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18,64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了2016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青海百通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明;经营范围:铁合金、矿产品、有色金属加工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

2、电力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逯恒;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变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经2016年第十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855,913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16-048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羊绒工业园行政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7日

至2016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于2016年8月31日披露,议案2、3于10月10日披露,议案4于10月21日披露,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776

传 真:0477-8520402

联 系 人:李丽丽 张丽慧

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日—11月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a)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