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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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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两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剑鸣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日证监会依法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1宗内幕交易案中,李某、郑某是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周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郑某系朋友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毅与李某、郑某存在联系,周毅使用多个账户持续交易“凯撒文化”股票,共获利约34.5万元。

张晓军表示,周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第1款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周毅违法所得约34.5万元,并处以约34.5万元罚款。

1宗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案中,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金明是旗滨集团《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周金明于2015年8月21日控制使用“谢某滢”账户买入“旗滨集团”31700股,获利48674.10元。同时,在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1月12日不到6个月的期间内,周金明利用其控制的“谢某滢”账户交易“旗滨集团”,累计买入66700股,卖出63700股,余3000股未卖出,获利为49251.43元(已扣除2015年8月21日买入旗滨集团股票的盈利)。

张晓军称,周金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和47条规定,构成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第195条、第202条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没收周金明内幕交易违法所得48674.10元,并处罚款48674.10元;对周金明短线交易的行为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