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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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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产税税收政策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公告编号:临2016-01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产税税收政策调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1998年发布的《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规定,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公司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近日,公司接到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通知,自2016年10月缴纳2016年下半年度房产税时起,自用房产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若按照调整后的房产税计税方法,经初步估算,公司2016年下半年度缴纳的房产税将比原计税方法下增加约0.7亿元,致使税后利润减少约0.5亿元(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亿元),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