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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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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7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6年10月1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6年10月21日上午在公司科技园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刘伯哲、王奎旗、聂伟才、倪浩嫣、杜雅正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程少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融资30,000万元,并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提供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债权收购综合服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并购、调整负债结构等需要,拟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融资30,000万元,并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提供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债权收购综合服务,该笔借款由公司享有的商标注册使用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公司持有的山东龙力乙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兆荣联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程少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持有山东龙力乙醇有限公司的股权、兆荣联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本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山东龙力乙醇有限公司的股权、兆荣联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商标注册使用权为本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的商标注册使用权为此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了《同意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在触发收购条件后,将银行贷款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程少博签署《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债权收购综合服务业务合作协议》,同意在触发转让条件后,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银行贷款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原担保内容继续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提供。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公司持有的商标注册使用权、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借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8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司持有的商标注册

使用权质押、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借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力生物”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持有山东龙力乙醇有限公司的股权、兆荣联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本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商标注册使用权为本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一、 交易概述

1、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持有山东龙力乙醇有限公司的股权、兆荣联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为本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以持有的商标注册使用权为本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贷款30,000万元及利息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并购、改善负债结构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权利质押合同》、《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向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申请融资30,000万元,并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提供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债权收购综合服务,该笔借款由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公司持有的山东龙力乙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兆荣联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程少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与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程少博签署《中小企业财务顾问及债权收购综合服务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同意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在触发转让条件后,将银行贷款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原担保内容继续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提供。

2、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1

1.名称: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2.负责人:叶高鸿;

3.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场所:四川省广汉市韶山路二段幸福大院8号楼;

5.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与本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交易对手2

1.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2.负责人:刘学堂

3.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场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168号;

5.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本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四、交易主要内容

1、借款规模:人民币3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

2、借款期限:2个月,在触发转让条件后,将银行贷款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具体内容如下:

(1)、本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按照约定收购的债权本金金额为公司未偿还的剩余贷款本金金额;本金还款方式:第一年累计偿还本金不低于转让本金的10%,即3,000万元;第二年累计偿还本金不低于转让本金的10%,即3,000万元;第三年分两期偿还剩余本金,上半年还款10,000万元,下半年还款14,000万元;公司可提前还款。

(2)、收益:收益率不低于7%/年;收益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收入;收益的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

(3)、期限为:36个月。

(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向公司提供债权收购财务顾问服务,公司按约定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支付财务顾问服务费。

(5)、具体条件以相关各方签署的债权转让相关协议约定为准,但不得劣于前述条件。

3、借款条件:以公司享有的商标注册使用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公司持有的山东龙力乙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兆荣联合(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程少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贷款用于公司并购和改善负债结构,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符合公司经营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