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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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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志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6年1-9月份总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8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86.27%;主要是因为公司完成了对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并购;自2016年9月份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0.89%,主要是因为:(1)、自2016年9月份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畅元国讯当期贡献利润1345.53万元;(2)、因收购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报告期内列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费用,导致当期利润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73.50%,主要是因为:(1)、公司于2016年3-5月期间向畅元国讯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财务资助;(2)、公司收缩商务信息用纸业务规模业务,销售收入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6年9月4日下发《关于核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向杨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66号)。2016年9月8日,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国讯”)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畅元国讯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杨超、雷建、陈兆滨、鲁武英、毛智才和江勇的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26日上市。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在进行中。

2、公司与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签署 《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30%股权。截止2016年 7月18日,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在微梦想的持股比例提升至81%。

交易对方承诺微梦想2016年实现利润为2690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约定了未实现业绩的补偿承诺;若触发业绩补偿,交易对方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公司进行补偿存在不确定性。

交易作价较微梦想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对价超过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将被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增加一定数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微梦想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

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整合未达预期,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乃至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3、 2016年9月15日,2016年第14号台风“莫兰蒂”在厦门登陆。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部分厂房、原材料、存货、机器设备受损。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遭受台风损失情况的公告》,初步预估台风损失为1500万-2000万。经公司会同专业机构核查鉴定,厂房及部分设备可通过修复方式恢复使用,因此实际损失预计比原预测数有较大幅度减少。上述资产均已投保,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保险机构对公司本次台风损失确定及具体赔付事宜尚在处理过程中。

4、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尚存在以下未完结的诉讼:

(1)、公司诉日本籍自然人田村敏久合同纠纷案件,公司已胜诉。目前正在与被告方协商最终和解方案。公司已于2013年,对该股权转让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9万元;若公司最终仍无法收回款项,将可能增加161万元其他应收款损失。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造成负面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5月20日、2016年3月9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2)、公司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诉现成文化用品(深圳)有限公司、艾迪芙文化用品(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公司已胜诉。被告方已支付5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9.29万元;剩余款项在未来35个月内分期支付,目前剩余3191226.74元未收回。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08月01日巨潮资讯网2015年8月1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3)、北京子公司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诉北京旌旗源弘科贸有限公司、李晶合同纠纷。2016年9月18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6)京0113民初2239号,判决北京旌旗源弘科贸有限公司向北京至美支付货款460878.08元及违约金,李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案件尚在公告送达中。

(4)、公司北京分公司起诉北京旌旗源弘科贸有限公司、李晶合同纠纷,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若公司本次诉讼败诉或胜诉后仍无法收回款项,将可能增加144.441万元其他应收款损失,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5)、安妮(香港)有限公司诉刘正君买卖合同纠纷: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若公司本次诉讼败诉或胜诉后仍无法收回款项,将可能增加162.29万元其他应收款损失,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3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16年第3季报正文刊载于2016年10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 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7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思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