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韩国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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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6.11元,且本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为6.80元/股,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当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股票期权对于每股收益具有稀释性,因此,在计算本期每股收益时,考虑了公司股票期权的稀释性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上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1,872,578股中,包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认购的“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
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9,640,531股;(2)上述中信盈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盈时冠城大通员工持股计划二期持有的本公司15,200,890股,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数量,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仍在实施,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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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1-9月)房地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在建或在售的主要项目及剩余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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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西北旺新村项目中,A3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和办公,根据相关规划文件调整地上建筑面积约19.1万平方米,该地块总可售面积尚未确定故仍暂不计入;(2)2016年1-9月,公司开发项目为上述在建项目,开复工面积总计约106.1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0.18万平方米,实现竣工面积22.03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无新增土地储备;实现合同销售面积合计约29.9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0.09%;实现合同销售金额合计约37.70亿元,同比增加43.51%。
2、其他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冠城医疗管理(淮安)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冠城医疗管理(淮安)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终止冠城医院项目。2016年10月14日,冠城大通(香港)公司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上述事项签署了《投资终止协议》。截止本报告期末,工商注销手续仍在办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行的“15冠城债”于2016年8月26日支付自2015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的利息。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3)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23日、2016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16年9月2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监管要求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草案修订稿),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仍在实施,尚未全部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
(4)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参与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竞买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参与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75%股权竞买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参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由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出让持有的德成置地20%股权和德成兴业39.75%股权的竞买。
2016年10月,公司分别以6,546.52万元和119,665万元的挂牌底价成功竞得北京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出让其持有的德成置地20%股权和德成兴业39.7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德成置地73.82%股权和德成兴业80.7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自2015年7月3日首次增持之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共增持公司股份28,993,24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5%,完成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股份的计划。丰榕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STARLEX LIMITED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向二级市场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丰榕投资及STARLEX LIMITED未减持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国龙
日期 2016-10-21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5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1.59亿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9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79.08%股权作为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5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审议通过《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6-05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588号文《关于核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公开发行18,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00.00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7月2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14)D-0006号”《验资报告》。2014年7月28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6,029,245.56元,其中,2014年度使用人民币649,576,419.41元,2015年度使用人民币515,198,593.95元,2016年1-6月使用人民币181,254,232.20元。公司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415,454,754.44元,公司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15,454,754.44元。前次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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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前次募集资金初始存放于在中国工商银行福州闽都支行及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金额为1,765,000,000.00元,包括发行费用3,516,000.00元。
注2:上表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本金之间的差额系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并实施了《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盛”)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6,029,245.56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6.4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4年8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52,285,312.60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14)D-0003号专项审核报告。2014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2,285,312.60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4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201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2014年9月22日,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9月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已发表同意意见。
2015年9月11日,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1月28日,公司将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6年6月20日,公司将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4年8月5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61,484,000.00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2015年7月27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即自2015年8月5日起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递减。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均按照协议约定到期赎回。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共计人民币16,048,800.26元,其中2014年度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9,467,616.45元,2015年度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6,444,361.59元,2016年1-6月获得收益共计人民币136,822.22元。2016年1-6月公司获得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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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均已按照协议内容按期赎回,并按照有关规定如期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1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2016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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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851.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48.40万元
注:根据区域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变化以及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开发调整为分区域逐区开发,以达到整体项目效益最大化,原计划项目于2017年1季度全部竣工,现调整为预计于2018年1季度全部竣工。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