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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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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俊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光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6年1月,公司完成对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交所”)的收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塑交所及其子公司,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期初及上年同期的财务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度

根据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848.8211万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发行数量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承诺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6.02元/股的90%,即不低于14.42元/股。

2016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692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予以受理。

2016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692号),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经公司于201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慎重考虑与研究,决定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271,800万元调减至不超过121,534.15万元,同时,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以及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7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4.4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65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18,848.821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1,510.4690万股。2016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批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2016年7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2016年7月18日的公司总股本958,860,2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6872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2748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13744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958,860,282股变更为2,416,918,952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计算本报告中的相关每股收益时,按照因上述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三)新设子公司情况

2016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设立“WESTER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CAMBODIA) CO., LTD.”(即“西部环保(柬埔寨)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亿柬埔寨瑞尔,法定代表人:刘奎,注册地址:柬埔寨金边,主要经营:化肥和农用化学品(土壤调理剂)销售;稻谷、葡萄、芒果、香料、橡胶等农产品种植和销售。西部环保(柬埔寨)有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加快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在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的推广工作,有效拓展公司土壤修复产品的海外市场,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本次在柬埔寨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政策导向,对于推动公司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可解锁/行权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对53名激励对象的8,632,60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对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的3,758,239份进行行权,对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中的1,411,545份进行行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2016年8月12日修订)和《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手续在办理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奕丰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6-12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