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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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16-D3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联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书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书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减少20915.26万元,将与纺织资产相关的经营往来置给德棉集团。

2、预付账款:预付款项减少784.92万元,为置出给德棉集团的往来款项。

3、其他应收款:增加46433.81万元,为增加的德棉集团股权转让款。

4、存货:减少19100.45万元,为将相关纺织资产置出给德棉集团。

5、固定资产:减少20322.35万元,为将相关纺织资产置出给德棉集团。

6、无形资产:减少1190.53万元,为将相关纺织资产置出给德棉集团。

7、商誉:增加22093.05万元,为收购屹立由形成的商誉。

8、短期借款:减少12268.52万元,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9、应付职工薪酬:减少4268.72万元,公司将应付职工薪酬置出给德棉集团。

10、其他应付款:增加20744万元,为增加的临时拆借资金。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营业收入下降83.3%,主要因纺织资产出售,其他业务尚未开展,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

2、营业成本:本期营业成本下降87.93%,主要因纺织资产出售,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导致营业成本下滑。

3、销售费用:本期因销售收入下滑,销售费用减少。

4、管理费用:因相关纺织资产出售,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支出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32%,因纺织资产出售,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9.87%,本期收购屹立由项目支付的款项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0.91%,本期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2015年2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 100%股权、纺织设备以及部分债权债务组成的资产包。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标的最终的交易价格的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根据双方签订的《重大资产出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本次交易金额为48,852.95 万元,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根据资产出售《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德棉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并应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支付完毕。过渡期为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次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评估基准日至交易标的资产交割日之间产生的损益归交易对方享有和承担。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售完成后,公司将剥离持续亏损的纺织业务,专注于纺织贸易、基金管理、互联网彩票等业务, 这将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现实及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德棉集团履约能力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一方面德棉集团将通过收回部分应收款项以筹集资金,支付对价。另一方面,德棉集团目前正积极和相关银行进行沟通,拓展融资业务和合作,届时德棉集团可就上述收购事宜向银行申请增加贷款或通过其他方式融资以筹集收购资金。综上,德棉集团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并正为此次资产出售事宜向银行进行融资或其他机构融资,以筹集资金支付价款。

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季实业已出具承诺:如因德棉集团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交易对价,第五季实业将通过自筹资金、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代为支付德棉集团尚未支付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价的全部余款。第五季实业将在代付价款后,再由本公司向德棉集团进行追偿此代付款项。

鉴于德棉集团未能全额支付交易款项,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收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第五季实业《关于代为支付纺织资产交易剩余款项的付款安排承诺》:因德棉集团未能按照上述付款安排的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交易对价,第五季实业将通过自筹资金、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代为支付德棉集团尚未支付本次出售资产的交易对价的全部余款。具体付款安排如下:2016年8月31日前,代为支付人民币1亿元;2016年12月31日,代为支付本次出售资产的全部余款。

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房产、土地等纺织资产的交割过户手续已完成。公司已收到德棉集团以及第五季实业通过第五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支付的纺织资产出售对价款人民币共计38,432.51元,剩余款项第五季实业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完成。

2、收购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2015年11月26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北京网数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维云创艺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

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立由”)的实际控制人为庞泊与舒艳超夫妻共同控制。庞泊持有第五季实业40%股权,系第五季实业第二大股东,而第五季实业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北京网数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数通”)、北京维云创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云创艺”)、签署《重大资产购买协议》 ,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网数通、维云创艺持有的屹立由100%的股权,其中:1、拟向网数通支付21,133.2185万元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屹立由85%股权;2、 拟向维云创艺支付3,729.3915万元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屹立由15%股权。

交易双方已于2016年5月25日完成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支付北京网数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款共计12,860万元,占本次交易总交易额的51.73%。北京屹立由数据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