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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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7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24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2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披露如下: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在市场监察中发现,你公司部分股东账户存在关联,疑似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包括: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50号集合资金信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65号集合资金信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77号集合资金信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睿翔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等。

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上述股东账户分别在2015年8月26日至11月15日、2016年1月11日至1月13日、2016年3月14日至8月31日三个期间,合计持股数量占你公司总股本比例超过5%。截至2016年10月19日,上述股东账户合计持股占你公司总股本比例也超过5%。

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向上述相关股东进行核实,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如相关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请你公司督促其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请你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之前完成核实工作,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将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