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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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东方航空 股票代码:600115 公告编号:2016-09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02号文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航空”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含103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0亿元,基础发行规模1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10(5+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下简称“品种一”);品种二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以下简称“品种二”),两个品种间可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且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不超过30亿元。

2016年10月21日13:00-16: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3.03%,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3.3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2016年10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