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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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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证券代码:002803 公告编号:2016-04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庄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紫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75.75%,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本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55.56%,主要系进口原纸增加预付款增加所致;

3.本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0.02%,主要系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4. 本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57.94%,主要系廊坊子公司在建厂房工程增加所致;

5.本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29.57%,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6.本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60.96%,主要系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7.本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35.04%,主要系本期末应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8.本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80.38%,主要系廊坊子公司厂房建设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9.本期末股本较年初增加33.33%,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0.本期末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97.74%,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二)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6.31%,主要系本期收回账龄较长的保证金,坏账准备计提减少,而上年同期廊坊分公司持有待售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吉宏纸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且上年同期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共同影响所致;

2.本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2.51%,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滦县吉宏净利润增加,少数股东分享利润增加;控股子公司吉宏纸袋经营亏损减少,少数股东承担子公司经营亏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幅度较大项目情况及原因说明:

1. 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350.59%,主要系本期廊坊分公司收到2014-2015年度所得税汇算应退企业所得税所致;

2.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5.56%,主要系本期收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相应减少,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增加,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3.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36.41%,主要系本期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5.67%,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增加,即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款6,217.7万元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中列示,应收账款保理到期时未涉及现金收支所致;

5.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86%,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6.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6.79%,主要系本期购置设备、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7.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0.65%,主要系本期购置设备、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8.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575万元,上年同期为0,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9.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843万元,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应付发行费1048万元、收到的设备售后回租赁款1795万元所致;

10.本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8.42%,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本期未进行股利分配所致;

11.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3.11%,主要系本期支付发行费,以及支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1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7.96%,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本期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增加,即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款6,217.7万元在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中列示,应收账款保理到期时未涉及现金收支所致;

13.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4.74%,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14.本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76.13%,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9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公司遭受台风“莫兰蒂”影响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保险公司全部赔偿款283万元,在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及预计残值收入后,公司因台风“莫兰蒂”遭受的经济损失预计人民币42.5万元,并已在本期损益中计提了此项资产减值损失,本次台风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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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庄 浩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