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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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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台风影响情况后续进展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台风影响情况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发布《关于台风“莫兰蒂”影响情况的公告》,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的厂房遭到强风暴雨侵袭,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台风过后公司立即组织员工进行抢险救灾,尽力将公司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展灾后保险赔付等各项工作。

经与保险公司现场查勘核实定损,公司受损厂房、设备的维修费用及受损库存产品的损失,保险公司扣除不计免赔额及受损财产预计残值收入后的最终赔付金额为人民币283万元。在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及预计残值收入后,公司因台风“莫兰蒂”遭受的经济损失预计人民币42.5万元。

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8日、10月20日陆续收到保险公司全部赔偿款283万元,本次台风不会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变更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意根据变更内容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6年11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同意提名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龚红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每位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6年11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郭光先生、高晶先生、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参考厦门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每年3万元调整至每年5万元,自2017年度起执行,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1月9日上午9时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庄浩,女,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3月任福建漳州印刷总厂技术员、制版分厂厂长;1995年3月至1996年7月任广东潮州彩达制版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经理;1996年12月起任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一、第二届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厦门吉宏环保纸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庄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812,5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庄澍为姐弟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张和平,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5月任职于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任瑞士利伯明(中国)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1996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2月起任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2010年5月起任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月起任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廊坊分公司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张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2,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为夫妻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庄澍,男,回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2004年6月取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9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2006年2月起任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起任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12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公司监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

庄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12,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为姐弟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龚红鹰,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5月在西飞国际金属处任计划员,1993年6月至2002年12月在厦门光夏印刷企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3年12月至2010年11月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龚红鹰女士通过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郭光,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助教、讲师;1990年10月至1993年7月,在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学习;1993年8月至1994年9月,在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兼职;1994年10月至1995年6月为德国慕尼黑克伙尔律师事务所职员;1995年7月至1997年5月,在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学习;1997年6月至1998年5月,为德国克虏伯公司法律部职员;1998年6月至1999年2月,为德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职员;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为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4月至今为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高晶,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85年8月,在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任编辑;1985年9至1991年4月,在北京印刷学院任教师;1991年5月至1993年8月,为北京百花彩印有限公司职工;1993年9至1995年11月为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职工;1995年12至1997年3月任中国民航报社照排主任;1999年2月至2001年1月任必胜网信息部主任;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今日印刷杂志社社长助理;2002年6月至2009年7月任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编辑;2009年8月至2016年1月任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黄炳艺,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担任助理教授;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担任博士后研究员;2009年8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担任副教授;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在美国罗格斯大学商学院担任访问学者。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炳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婷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周承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同意提名周承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周承东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附:周承东先生个人简历

周承东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漳州师范学院,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4年在南靖二中任教;1994年9月至2003年7月任漳州过塘中学英语教研组组长;2003年起任漳州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总务处主任;现任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承东先生通过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0,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5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条款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5名监事,由2名股东代表和3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现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5名监事,由1名股东代表和4名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龚红鹰女士、郭光先生、高晶先生、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郭光先生、高晶先生、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庄浩,女,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3月任福建漳州印刷总厂技术员、制版分厂厂长;1995年3月至1996年7月任广东潮州彩达制版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经理;1996年12月起任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2月起任公司第一、第二届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宏(香港)包装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孝感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厦门吉宏环保纸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庄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9,812,5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庄澍为姐弟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张和平,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6月毕业于北京印刷学院,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1994年5月任职于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1994年5月至1996年8月任瑞士利伯明(中国)机械服务有限公司工程师;1996年12月至2006年2月任厦门市正奇彩印制版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2月起任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2010年5月起任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月起任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廊坊分公司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张和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62,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为夫妻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庄澍,男,回族,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2004年6月取得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年9月至2006年2月任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人力资源部;2006年2月起任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9月起任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12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公司监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廊坊分公司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滦县吉宏包装有限公司董事。

庄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12,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为姐弟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龚红鹰,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5月在西飞国际金属处任计划员,1993年6月至2002年12月在厦门光夏印刷企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3年12月至2010年11月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龚红鹰女士通过厦门市永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郭光,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助教、讲师;1990年10月至1993年7月,在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学习;1993年8月至1994年9月,在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兼职;1994年10月至1995年6月为德国慕尼黑克伙尔律师事务所职员;1995年7月至1997年5月,在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学习;1997年6月至1998年5月,为德国克虏伯公司法律部职员;1998年6月至1999年2月,为德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职员;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为北京建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年4月至今为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2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高晶,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至1985年8月,在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任编辑;1985年9至1991年4月,在北京印刷学院任教师;1991年5月至1993年8月,为北京百花彩印有限公司职工;1993年9至1995年11月为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职工;1995年12至1997年3月任中国民航报社照排主任;1999年2月至2001年1月任必胜网信息部主任;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任今日印刷杂志社社长助理;2002年6月至2009年7月任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编辑;2009年8月至2016年1月任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6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黄炳艺,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统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担任助理教授;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担任博士后研究员;2009年8月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担任副教授;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在美国罗格斯大学商学院担任访问学者。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任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威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炳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6号《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75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6]第029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695.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95.60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82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下,2016年10月10日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约定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00万元购买厦门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182天,详细内容见2016年10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截止2016年10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110,321,633.17元,已购买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6,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499,484.37元(含专户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6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3日),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公司承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公司经参考厦门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薪酬水平,结合自身实际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每年3万元调整至每年5万元(税前),自2017年度起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6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11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9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2、议案3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6年11月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6年11月7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c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具体议案对应“议案编码”如下: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候选人人数)为限进 行投票,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选举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如股东所投选 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 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 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3,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11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承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同意选举周承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0月24日

附:周承东先生个人简历

周承东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漳州师范学院,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4年在南靖二中任教;1994年9月至2003年7月任漳州过塘中学英语教研组组长;2003年起任漳州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总务处主任;现任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承东先生通过厦门金润悦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0,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郭光先生、高晶先生、黄炳艺先生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