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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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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6-056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10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674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6年9月26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九次董事会、第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9月26日

(2)授予价格:7.03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授予人数:184名

(5)授予数量:2674万股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3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418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止2016年10月13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认为:截至2016年10 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18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187,982,2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仟陆佰柒拾肆万元(¥26,74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1,242,200.00元。截至2016年10月13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2,848,0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62,848,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267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10月21日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为207,282,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春波先生。本次授予完成后,新昌县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春波先生。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2016年9月26日,经测算限制性股票成本为9,481.35万元,对各期业绩的影响如下:(以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万元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 月24 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6-057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于2016年10月21日完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第六条、第十九条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引起的公司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尚需经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16-058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

收购杭州九品大药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以现金1365万元(税前)收购杭州九品大药房有限公司70%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医药”、“甲方”)于2016年10月18日与杭州九品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赖华香、孙占英(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甲方聘请的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结果,目标公司现行整体的估值为1950万元,以目标公司整体评估价值为基数,按拟收购股权比例折算,来益医药以现金1365万元(税前)向乙方收购目标公司总计70%的股权,其中向赖华香收购目标公司35%股权,向孙占英收购目标公司35%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变更为:

2、本次交易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以内。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赖华香(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508221977********),本次股权收购前持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

孙占英(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128261972********),本次股权收购前持有目标公司50%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杭州九品大药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689080425M),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东港嘉苑一区底商5号二楼,成立日期:2009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赖华香。

经营范围:零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冷藏冷冻药品),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化妆品,卫生消毒用品,农产品,通信产品;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具体内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管理咨询,健康信息咨询(需行医许可证除外),会议会展服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2、杭州九品大药房有限公司拥有直营门店13家,其中10家门店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8家门店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2015年11月,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2016年1月,取得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016年7年,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

3、目标公司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元

四、协议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99万元。

2、乙方在协议签署10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各自股权转让及缴税事宜。乙方将持有的目标公司30%股权全部质押给甲方。在办理本次收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时,同时办理股权质押的工商登记手续,股权质押期间为3年。在办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股权转让款。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依照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相关义务导致本次股权收购失败的,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五、收购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基于公司的“十三五”规划,顺应国家三医联动改革,有利于公司开展互联网+药品+保健品经营活动,搭建一个具有区域优势和资质的经营平台。本项交易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但是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