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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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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云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辉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小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幅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幅较大主要为公司待抵扣进项税额较期初有所减少。

3、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投资AIC、富创得等公司股权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浦江工业园、欧洲研发运营中心等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研发项目投入较多所致。

6、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对外融资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同供应商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幅较大系本公司报告期内对201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幅较大系本公司尚未支付的投资款项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占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的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处置了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的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货款尚未到回款期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AIC、富创得等股权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公司对外借款融资增加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为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9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10月25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7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