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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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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新设质押的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17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新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萌先生的通知,获悉林萌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将其与一致行动人林车、李梅兰、李洁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3、上述股份解除质押以及新设质押的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4、公司2013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100%股权,雅视科技原股东林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车、李梅兰、李洁以其持有的雅视科技股权认购了公司所发行的股份。

因雅视科技净利润实现情况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林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车、李梅兰需对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2015年7月10日,林萌先生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的9,063,624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了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连速先生。林车、李梅兰以其合计持有的4,601,332股公司股份为限对林萌先生应承担的补偿义务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补充保证担保。

为实现个人融资以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林萌先生和魏连速先生于2016年10月24日签署了《股票质押解除合同》及《保证合同之解除合同》,从而解除了林萌先生于2015年7月10日对其所持9,063,624股公司股票的质押,同时解除了魏连速先生接受林萌先生前述股票的质押后,在被质押股票范围内为林萌先生的业绩补偿义务向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日,林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车、李梅兰、李洁将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共计20,325,028股质押给了达孜县鼎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融资,以履行其对公司的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解除质押及新设质押不会影响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

5、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