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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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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8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0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告附件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运作管理制度》修正案详见公告附件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运作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0月2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正案

1、原章程: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审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对外投资事宜;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对外投资额度范围内,审批单笔或累积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对外投资事宜;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附件2:

《投资运作管理制度》修正案

原规定: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一)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的单笔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的单笔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的单笔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公司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投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修改为: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一)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对外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的单笔或累积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由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的单笔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的单笔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公司新建项目、技改项目投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8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 11:0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88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83),公司定于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提请增加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核查,截止目前,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1,798,71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3.7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增加提案后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刊登于2016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8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6年11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二)

4、《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0月15日披露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3、登记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010-58636921

会议联系人:杨柳女士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说明:

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3

2、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1)在投票当日,“东易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6-09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内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1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该额度以全信用方式授予,无须办理任何资产抵押等手续,非使用时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对公司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以上授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董事会提议授权董事长陈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整的银行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