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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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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
嘉实财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协商一致,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自2016年10月27日起参加嘉实财富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且最低申(认)购金额调整为1元起。优惠业务时间期限及具体折扣费率以嘉实财富网站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一、适用基金

注: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000212、000213)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现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嘉实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嘉实财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嘉实财富网站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嘉实财富网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arvestwm.cn

咨询电话:400-021-8850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北京恒天

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明泽”)协商,自2016年10月27日起泰信旗下基金参加恒天明泽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注: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000212、000213)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本基金现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时间以本公司发布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二、费率优惠情况

投资者通过恒天明泽申购及定投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恒天明泽活动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恒天明泽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认购当日起,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业务。

三、注意事项: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恒天明泽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包括定投)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恒天明泽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恒天明泽的有关公告。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恒天明泽的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开通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转换业务的公告

经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自2016年10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将在工商银行开通转换业务,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及转换业务开通情况:

注:依据《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市场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290001、002234)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补差费用,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某投资者欲将10万份泰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以下简称“泰信增强收益A”)(持有365天内)转换为泰信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蓝筹精选”)。泰信增强收益A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2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8%,对应赎回费率为0.1% 。泰信蓝筹精选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50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泰信蓝筹精选基金份额计算方法为:

①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元

③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元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元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元

⑥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505.88-808.71=697.17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元

⑧转入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份

10.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1.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15:00以前在销售商处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2.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3. 投资者在全部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转出款一起转入目标基金;投资者部分转出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份额时,如其该笔转出完成后剩余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元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基金收益负值时,则该笔基金转出申请视作全部转出。

14.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交通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最迟提前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5988 021-38784566

网址:www.ftfund.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