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77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8月8日,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园林”或“子公司”)及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投资人招标项目的联合体中标人,项目中标金额:约34020.1万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刊登在2016年8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项目进展情况
(一)近期公司收到华宇园林通知,华宇园林、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体”或“乙方”)与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甲乙双方合资组建的项目运营公司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在工商局注册成立,负责石庙子水库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
1、工程名称: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
2、工程项目合同总投资:34020.1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乙方出资8732.1万元,其余资金由中央及市级补助。
4、合作期限:(1)石庙子水库建设工期为30个月。(2)特许经营期15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可由项目建设运营公司向甲方申请延长特许经营。(3)若乙方依法揭牌获取附加配置的小安溪赵家渡C地块(hc15-109-5号)土地资源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按国土及规划部门的要求做整体开发。
5、工程款支付:中央及市级补助资金由甲方筹集到位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合格工程量的80%拨付项目建设运营公司,审计后拨付审定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竣工验收一年后拨付质保金。
6、回报方式
1)施工利润;
2)石庙子水库年运营财务效益:包括城乡供水效益、农村人畜饮水效益、灌溉效益。项目公司供水部分实际收入不足100万元/年,由发起人差额补足。项目运营收益超过约定投资收益率10%以上的,其新增收益80%归甲方,20%归乙方。
3)配置土地及物业开发效益:若乙方依法取得附加配置的土小安溪片区赵家渡C地块50.02亩土地资源项目,配置的土地由乙方独立运营,其开发收益归乙方,甲方不参与分配。
7、工程保修期:保修期从工程移交日起一年。保修范围为石庙子水库工程全部。
8、违约责任: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者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被违背,均构成违约,在被允许的时期内应予以改正。
(二)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方出资100万元,乙方出资900万元(其中华宇园林出资800万元、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
名称: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平安街102号4幢2单元6-2
法定代表人:牟金柱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09日
经营范围:水利工程运营管理、水力发电
三、 风险提示
1、本项目合同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合同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2、本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决算为准,可能会与合同金额产生不一致的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