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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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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5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完成2016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完成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4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单位面值100元,发行利率为6.18%,起息日为2015年10月22日,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公司于2016 年 10 月 24 日(因付息日2016年10月22日为周六,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6年10月24日付息,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完成了本期中期票据2016年付息工作,支付利息为8,652万元。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5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份解押和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汇恒”)获悉,南京汇恒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的解除质押和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6年10月19日,南京汇恒将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59,898,4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6年10月19日。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2016年10月19日,南京汇恒将上述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59,898,4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继续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10月19日。

截至公告日,南京汇恒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59,898,4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上述股份质押后,南京汇恒累计质押股份共计659,898,47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1%。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