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2。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涉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实行非累积投票。
现公司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附件“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更正如下:
授权委托书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以上有关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52),除附件“授权委托书”作上述更正之外,该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6-055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