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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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一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指定旗下部分基金(详见表1)自2016年10月27日起参加平安证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表1:参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

二、参与优惠活动情况说明

自2016 年10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表1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最低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上述指定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在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应了解该基金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具体可以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0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6年10月28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交易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若各代销机构调整申购金额下限,以最新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注:(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A类份额申购费率详见上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按照每年0.30%收取。

(2)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10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25%;申购金额100万元≤M〈25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20%;申购金额250 万元≤M〈500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0.15%;申购金额M≥500 万元,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1000 元。

(4)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同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具体见招募说明书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我司已对本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代销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本公司本基金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额为100元,若各代销机构调整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以最新公告为准。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定期定额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