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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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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翟艳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并增资事宜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引进新股东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7),暂无进展。

(2)公司与巴州美华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巴楚县泰昌棉业有限公司、巴楚县利鑫强棉业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已于2016年9月8日一审判决,详见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目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3)公司将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山东行业协会大楼14层1402室、1403-1408室、1409室、1410-1411室,建筑面积为1,356.90㎡的自有房产出售给山东鸿鹄农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山东鸿鹄”),详见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山东鸿鹄已支付20,549,572.05元即全部购房价款的70%,且公司已将房屋正式交付山东鸿鹄,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4)公司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4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4.5元/股(含4.5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8),已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10月24日完成了股份转让,详见公司《关于出售资产交易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4)

(5)公司与沙湾县鑫龙棉业有限公司等15家客户买卖合同纠纷案已经法院受理并立案,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0)。鉴于黄正林、程刚、王新世已分别支付所欠货款520,000元、320,000元、520,000元,公司已提交法院与黄正林、程刚、王新世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撤诉申请;其他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华

日期 2016-10-24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4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所持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所持有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丰”)的64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4.5元/股(含4.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8)。上述事宜已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寻找合格投资者、确定交易价格、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办理股份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

一、 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对方的选择

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在公司网站(www.sdmj.com.cn)公布了《关于拟转让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购具体流程和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了本次交易的具体流程和申购条件等事项。

(一)投资者申购情况

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截止2016年10月13日12时,共有4名合格投资者申购了公司所持新疆银丰的股份,详情如下:

注:上表系根据申购对象提交《申购报价单》以及支付认购保证金等相关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二)认购对象的确定

根据《通知》第三条“交易价格、交易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之“(二)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中规定的“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公司确定了本次认购的对象、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详情如下:

二、 交易对方情况

(一) 张绍壮

1、张绍壮,性别男,中国国籍,住址为青岛开发区长江东路福瀛大厦2506室。

2、最近三年职业:职业投资人。

3、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王军

1、王军,性别男,中国国籍,住址为湖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35号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7年12月,担任上海德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全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3、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唐天海

1、唐天海,性别男,中国国籍,住址为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镇汉城南关东路9号。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担任乌鲁木齐市天信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乌鲁木齐天信玖盛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3、持有乌鲁木齐天信玖盛商贸有限公司70%的股份

4、乌鲁木齐天信玖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绵柔苏酒。销售: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化妆品,工艺品,礼品,塑料制品,家具,体育用品,劳保用品,家用电器,灯具,陶瓷制品,汽车装潢用品,汽车配件,农畜产品,钢材,金属材料,建材,玻璃制品,电线电缆,通信器材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水暖器材,机械设备;汽车租赁,汽车装潢,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经与张绍壮先生、王军先生、唐天海先生协商沟通,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分别与其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a)张绍壮、(b)王军、(c)唐天海

2、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新疆银丰股份

3、转让数量及转让价款

(1)乙方(a)张绍壮同意以4.8元/股的价格受让80万股甲方持有新疆银丰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3,840,000元(大写:叁佰捌拾肆万元)。

(2)乙方(b)王军同意以4.5元/股的价格受让400万股甲方持有新疆银丰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18,000,000元(大写:壹仟捌佰万元)。

(3)乙方(c)唐天海同意以4.5元/股的价格受让160万股甲方持有新疆银丰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人民币7,200,000元(大写:柒佰贰拾万元)

4、股份转让及交割

甲方向乙方转让股份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甲乙双方应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15:00前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正式进行股权的协议转让及交割手续。

5、合同解除

在合同双方善意履行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所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不予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转让或受让股份义务的,除应合同约定的转让数量、转让价格继续履行股份转让事宜或采取合同约定的其他措施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合同任何一方违保密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就已经发生的损失及可预见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 股份转让及交割

根据《股份转让合同》的相关安排,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分别与张绍壮先生、王军先生、唐天海先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完成了股权的协议转让及交割手续。至此,公司不再持有新疆银丰股份。

五、 其他

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履行了在新疆银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义务,详见新疆银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5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材料于201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刘丕峰先生、任彦领先生,董事杨一航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与材料已于2016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7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品种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4、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投资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5日

公司代码:603029 公司简称:天鹅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