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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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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京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项目分析:且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项目分析

注1: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报告期预付铝锭等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2:在建工程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甲烷氯化物项目等建设项目完工转固所致;

注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回土地预付款所致;

注4: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周转性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注5: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季度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注6: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预提债券利息所致。

注7: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借款所致。

注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本期报告期到期兑付应付债券所致;

注9:长期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报告期与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入固定资产所致;

注10: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对桐梓县茅石乡鑫源煤矿及广州大华仁盛铝合金管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注11: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下属子公司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涉及连带诉讼,计提相应或有负债;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转让土地支付税费所致。

注12: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票据贴现融资及向母公司拆入资金所致;

注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借款及兑付贴现票据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京平

日期 2016-10-25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科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