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克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大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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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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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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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卖出金融资产所致。
2. 应收票据: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42.53%,主要原因是公司以应收票据结算的硫酸,产品价格降低,收回的货款减少所致。
3. 应收账款: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59.92%,主要原因是公司货款回收及时所致。
4. 工程物资: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44.3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投资项目建设所需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5.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49.83%,主要原因是公司对搬迁支出增加所致。
6. 短期借款: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34.71%,主要是公司增加了短期借款所致。
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30.97%,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减少了黄金租赁融资业务。
8. 应付票据: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91.86%,主要原因是公司以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9. 应付账款: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35.20%,主要原因是本期采购合同到期付款增加所致。
10. 预收账款: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91.66%,主要原因是公司预收电解铜及白银货款增加所致。
11. 应交税费: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73.84%,主要原因是本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2. 应付利息: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146.45%,主要原因是公司累计计提的公司债利息增加所致。
13. 预计负债: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增加13774.4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栖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对施工队工程预计增加。
14. 其他综合收益:2016年9月末较2015年末减少3244.75%,主要原因是套期保值浮动亏损增加所致。
1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6年1-9月较2015年1-9月减少162.94%,主要原因是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卖持仓,由于黄金价格上涨,产生亏损增加所致。
16. 投资收益:2016年1-9月较2015年1-9月增加221.24%,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黄金租赁后产生的盈利所致。
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年1-9月较2015年1-9月增加149%,主要原因公司压缩库存和减少预付款支付导致。
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年1-9月较2015年1-9月减少35.99%,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支出的现金增加所致。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6年1-9月较2015年1-9月增加724.40%,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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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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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201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