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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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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16-02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851,85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0号)批准,本公司于2015年10月为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851,851股,发行价格为13.5元/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将于2016年10月31日上市流通(2016年10月29日为非交易日,转让日期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证监许可[2015]1770号批准,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本数量由522,707,560股变为2,681,901,273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份总数未再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限售股的发行对象葛卫东、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张绍波、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发行对象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也未对其进行担保。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安迪苏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安迪苏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851,85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0月29日为非交易日,转让日期顺延至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