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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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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6-079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现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2015年1月,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39,090股,其中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45,888,672股,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持有公司股份8,550,418股。

2016年3月31日,曹飞先生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85,000,000股,自股份登记至认购对象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最早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截止本公告日,曹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9,439,090股,占公司总股本14.4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54,439,09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85,000,000股。

二、减持方式

曹飞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54,439,090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833,566股,包括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550,418股、来源于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9,283,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每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其他部分股份拟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1证券简称:百川能源公告编号:2016-080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的持有人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125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582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79.85%,符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表决结果:同意9,58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韩啸、袁华伟、介保海为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韩啸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9,58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

(2)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代表全体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6)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58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事项的议案》

自2016年7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公司董事会与相关机构就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截至目前,与管理机构的协议已全部签署、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资金已经全部到位、证券账户开设等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管理委员会拟根据《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58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