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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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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016-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6-04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8日(周五)下午14点

(2)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7日15:00至2016年10月28日15:00。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三楼会议室

5、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吴明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钱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陈鸿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黄鹏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张雪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俞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吴立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将所持全部表决票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但不得超过其拥有全部表决权数的最高限额(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6年9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0月25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

3、 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68211

(4) 传真:0512-65498037

(5) 联系人:夏金玲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33

(2) 投票简称:罗普投票

(3) 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投票当日,“罗普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并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5:00至2016年10月28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表决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项选择同意、反对或期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