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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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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10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5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6人,参加通讯表决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6 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参与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725,证券简称:九五智驾)非公开发行股票65,354,675股,认购价格10元/股,认购总额为人民币653,546,750元。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6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高赫男、王志成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6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10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15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6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参与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725,证券简称:九五智驾)非公开发行股票65,354,675股,认购价格10元/股,认购总额为人民币653,546,750元。

详细内容请见刊载于2016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10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的前提是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募集资金到达公司指定账户;九五智驾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认购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驾服务运营中心和智驾服务技术体验中心)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430725,证券简称:九五智驾,以下简称“九五智驾”或“目标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取增资九五智驾的方式实施上述两个项目。

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拟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参与认购九五智驾非公开发行股票65,354,675股,认购价格10元/股,认购总额为人民币653,546,750元,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6年10月26日,九五智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事宜尚需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757115XK

3、法定代表人:陈志方

4、注册资本:4,535.2941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7年1月8日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知行大厦九层901室

7、经营范围:技术推广;包装服务;汽车装饰;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润滑油、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技术进出口;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为合并数据

9、情况介绍

目标公司所属行业为车联网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运营商。围绕所从事业务,其目前拥有多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依靠建立在这些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之上的、以“平台+联接+数据+应用”的模式规划并建设智驾生态系统,为丰田、本田、奔驰、福特、现代等众多国际品牌用户及车主提供服务。

智驾生态系统包括智驾车联网和智驾服务圈两大部分。基于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技术构架的车联网平台,将“人、车、路、网、商”有机结合,对出行服务如导航、救援、维修、保险、信息娱乐等服务资源的整合,面向车厂等渠道客户销售定制化车联网解决方案和服务。

10、股权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26日,公司持有九五智驾26,407,600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58.23%。

三、股票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认购标的及认购数量

1、认购标的:甲方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总计不超过65,354,675股。

2、认购数量:乙方本次拟出资人民币653,546,750元现金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65,354,675股。

(二)认购方式

乙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认购甲方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认购方式为现金。

(三)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价格综合参考了甲方所属行业、商业模式、成长周期、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后最终确定。

(四)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新增股份不做限售安排。

(五)认购款的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次定向发行经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届时发布的《股份认购公告》提示的缴款时间,足额缴纳认购款。

上述认购款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至甲方账户。

(六)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合同未设定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七)估值调整条款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认购合同未设定估值调整条款。

(八)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合同成立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成立。

(十)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本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发行方案;

3、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乙方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4、乙方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控股九五智驾后,再认购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基于对九五智驾业务模式及未来发展空间的认可,对其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公司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九五智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将在资金与公司渠道协同的双重助推下,进一步释放九五智驾市场潜力,帮助公司快速抢占车联网车载信息服务市场。

本次交易是公司深化车联网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参与九五智驾的定向增发,可以保持公司在九五智驾相对较高的股权比例,减少股权稀释。同时,利用九五智驾现有的良好业务基础和运营能力,结合公司在大数据服务等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客户资源,积极推动公司在车联网领域的发展。

五、其他说明

根据九五智驾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估算,本次拟认购九五智驾非公开发行股票65,354,675股股份,占九五智驾非公开发行后股份比例的59.0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九五智驾91,762,275股股份,占九五智驾股份比例为82.89%,仍为其控股股东。本次认购完成后,不会因本次认购导致公司及九五智驾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及九五智驾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股票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10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下午3:00至2016年11月14日下午3: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拟认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6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1月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10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6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8)。现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下午3:00至2016年10月31日下午3:00。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5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

2.4认购方式

2.5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2.6发行数量

2.7限售期

2.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9上市地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王志成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9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其中议案2需要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将对议案2~4、6~9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6年10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0月2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