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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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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自公告披露之日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华电重工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且华电重工股票价格低于本预案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最低收盘价格12.44元/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科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华电重工社会公众股份,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华电重工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华电科工先后于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5日两次增持公司股票,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6年10月14日收到王汝贵先生的书面辞职函,王汝贵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王汝贵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所作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已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3、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没有前述承诺及稳定股价预案外的其他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0.98万元,同比减少92.48%,具体原因请见本报告“三、重要事项”之“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6年1-9月,公司新签合同及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合计62.64亿元,当年新签合同在时间分布上较为偏后,当年确认的收入、利润有限。

公司名称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青松

日期 2016-10-26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